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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九屆「JOOLA盃」全國桌球錦標賽
一、 宗旨:為提倡正當娛樂,推展桌球運動,提昇桌球技術,發掘優秀選手為桌壇明日之星,特舉辦本比賽。
二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桌球協會、台南市政府。
四、 協辦單位:台南市體育會。
五、 承辦單位:台南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。
六、 贊助單位:JOOLA德國總公司、
台灣總代理:弘仁貿易有限公司。
七、 比賽日期:99年 9 月17、18、19日(星期五、六、日)。
八、 比賽地點: 台南市桌球館(台南市東豐路458號)
九、 比賽項目: 1.國小男、女童團體甲組(限五、六年級)。
2.國小男、女童團體乙組(限四年級以下)。
3.國小男、女童個人甲組(限五、六年級)。
4.國小男、女童個人乙組(限四年級以下)。
9月17日8:30報到 9:00開幕典禮後開始比賽。
十、比賽資格:
1.凡國內公私立國小學生均可報名參加,以學校為報名單位,不可跨校組隊。
2.團體採五分制(5點全部單打,比賽下場最少5人,最多可報名6人)。
十一、比賽制度:採五局三勝制。
十二、比賽辦法:團體雙敗淘汰或分組循環,視隊數而定。
個人採單淘汰賽。
十三、比賽用球:JOOLA三星白色球。
十四、報名:
1.團體每隊報名費1200元,個人報名費300元。
報名請於99年8月26日前寄達至本會(通訊報名者郵件於8月26日
前送達本會為準)未繳報名費或逾期不受理。
報名地址:704台南市北區東豐路458號 弘仁貿易有限公司收。
請註明報名表,匯票郵寄者請指名「弘仁貿易有限公司」為受款者
電話06-2758801。
十五、抽籤日期:99年8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四點整,
在台南市桌球館一樓會議室舉行(台南市東豐路458號)
未到者由大會代抽,事後不得異議。
十六、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99年1月出版最新球規則。
十七、獎勵:
團體組:(前八名均頒發獎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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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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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17,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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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1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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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6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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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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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12,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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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1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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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6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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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列
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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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8,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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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6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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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6件 ( 3-4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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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列
第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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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品共值
2,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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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6件 ( 5-8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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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組 :(前八名均頒發獎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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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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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5,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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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5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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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1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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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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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3,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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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3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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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1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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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列
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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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獎品共值
2,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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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
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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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1件 ( 3-4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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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列
第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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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品共值
3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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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款T恤1件 ( 5-8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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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、比賽細則:出場比賽之選手,應穿符合規則規定之運動服出場,
並請參賽選手隨時攜帶學生證,如遇資格抗議時,而
當場提不出任何一項證明者,視同資格不符,取消其
比賽資格,所賽成績不予計算,該球員不得再出場參
加任何一場比賽,參賽選手應隨時準備出場比賽,經
大會廣播三次而不出場比賽者,取消其比賽資格,所
賽成績不予計算,爾後不得再出場任何一場比賽。
十九、本比賽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並公佈實施之。
二十、本比賽經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號函核准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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